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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准备。一是组织座谈明确矛盾焦点。检察机关经初审,发现环保局加处罚款决定及法院执行活动,均系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实体及程序均合法。为明晰案情,组织召开涉案双方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中环保局出示了处罚依据,环境公司表示认可,并申明其申请监督系因经营困难,已无力承担加处罚款。二是准确审查研判适用疑难。检察机关经调查查明:环境公司于2021年11月自查发现登记错误后,已重新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于2022年5月30日获批。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系在其许可证登记办理期间,加处罚款决定系在其已完成许可登记之后,其间废气排放均符合标准,未造成环境污染,后续已于2023年12月补缴了行政处罚罚款。受市场等因素影响,目前经营陷入困境。检察官进一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2条规定了加处罚款的减免情形,即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但实务中存在诸多执行争议。三是深入做好听证前调研。该环境公司系莘县唯一一家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企业,其生产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全县工业生态环境安全,检察机关决定邀请熟悉相关行业政策的听证员召开听证会,制定严谨详实的听证方案,设置调研走访环节,检察官提前向听证员介绍案情,共同实地查看危废存储现场,检查环保法规执行情况并走访邻近群众,对企业生产状况进行核实,充分了解民情民意,为听证打好基础。
据介绍,此次桃河市集活动,阳泉市紧扣商旅文体健多业态消费融合、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重点推出车展、房展、农展、家电展等系列展示展销,开发桃花活动文创产品,搭建“银发经济”体验平台,引入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
2023年4月24日,雨花台公安分局将徐某华案先行移送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雨花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徐某华系共同犯罪的主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院于同年5月25日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同年6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雨花台区法院)以徐某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23年10月17日,雨花台公安分局将张某某案及徐某阳、吴某某案分别移送审查起诉,雨花台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犯罪时未成年,吴某某系从犯,二人犯罪情节轻微,均具有自首、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情节,分别于2024年1月3日、1月6日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徐某阳是主要致伤者,系主犯,且不具有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于同年1月10日向雨花台区法院提起公诉。另,胡某某因未参与冲突,雨花台公安分局对其不作犯罪处理。
路博迈基金认为,在短期冲击反映后,情绪因素多,之后可能有政策释放,建议关注反制利好方向,如农产品价格提升;绝对优势制造业;内需其实需要观察政策,存在政策博弈空间,选择自身壁垒高的品种;政策重视的全要素生产力提升方向,且科技存在自己的产业趋势,主要是AI、机器人等已经提前调整的方向。
听证准备。一是开展调查核实。2024年3月4日,承办检察官在跟踪回访中得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因在校无法遵守相关监管规定被迫辍学,遂到社区矫正机构、刘某某家中和就读学校走访,全面掌握监管情况。禹州市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经综合研判,认为社区矫正机构没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机械执行条文存在不当。二是确定争议焦点。经初步沟通,社区矫正机构坚持认为,“每日进行生物验证”是《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的明确要求,变更监管措施缺乏依据。为统一思想、消除分歧,禹州市院决定召开不公开检察听证会,将“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监管规定与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矛盾”确定为本案争议焦点。三是选取听证员。为兼顾听证的公平性与专业性,采用“随机+指定”方式选取听证员,从听证员库中随机抽取部分听证员,同时从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司法社工、法律援助律师、妇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中指定部分听证员。邀请社区矫正机构、刘某某就读学校、司法局、教育局的代表及刘某某父母列席听证会。
该论文介绍,尽管饮食习惯和锻炼是减脂的关键指标,但暴露于寒冷和温暖环境也有影响。相比天热的时候,在较冷温度下的身体会通过棕色脂肪组织活动产生更多热量(冷诱导产热),以白色脂肪组织形式储存的脂肪更少。不过,造成棕色脂肪组织活性个体差异的底层因素尚未得到很好的理解,尤其是在人体中。
防城港4月8日电 (林珉正 吕威)广西边检总站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8日介绍,今年一季度,广西东兴口岸货车通关量实现显著增长,货车通关总量为7.9万辆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了65%以上,再创历史新高。